在过去的一个半月中,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连二连三出台,我国传达出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坚定决心。 8月6日,工信部等三部委发布《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》称,自2014年9月1日~2017年12月31日,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;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,由工信部、税务总局通过发布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实施管理。 7月30日,我国发改委推出《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。通知明确规定,将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,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,居民家庭住宅、住宅小区等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电价。《通知》还强调,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,电网企业不得收取接网费用,减轻电动汽车用户负担。 这实际上是对7月21日发布的《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的细化和执行。该《指导意见》涵盖了充电设施建设、企业商业模式、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、破除地方保护、产品质量与创新、相关体系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方方面面,直指新能源汽车目前存在的问题,能量强大。 而在更早之前的7月13日,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,规定未来新能源汽车将占公车采购的30%,并逐年提升比重。